吉鑫科技公告,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报披露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2477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工作函称,2020年8月27日,你公司提交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显示,三名独立董事投弃权票,无法保证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上交所要求公司相关独立董事说明,前期就发表异议的事项与公司、董事会的沟通过程及履职情况,在半年报编制过程中是否存在怠于履行职责的情形。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吉鑫科技公告,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报披露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2477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工作函称,2020年8月27日,你公司提交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显示,三名独立董事投弃权票,无法保证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上交所要求公司相关独立董事说明,前期就发表异议的事项与公司、董事会的沟通过程及履职情况,在半年报编制过程中是否存在怠于履行职责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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