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app  2018    上海  杭州  成都  期货  推广  2022  充电 

北京朝阳区设立出版物出租企业备案申请材料

   日期:2020-06-01     来源:18810029235    作者:北京正德祥企业策划事务所    浏览:51    
核心提示:设定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出版物发行活动及其监督管理。本规定所称出版物,是指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本规定所称发行,包括批发、零售以及出租、展销等活动。批发是指供货商向其他出版物经营者销售出版物;零售是指经营者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出版物。出租是指经营者以收取租金的形式向消费者提供出版物。展销是指主办者在一定场所、时间内组织出版物经营者集中展览、销售、订购出版物。第十三条 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应当于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到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北京朝阳区设立出版物出租企业备案申请材料;



办理出版物出租企业备案申请条件:



1、依法办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



2、申报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3、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应当于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到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备案



4、审查决定,备案材料,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经营场所情况材料,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情况



办理材料:



1、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朝阳区出版物出租企业备案申请表



3、申请单位及个人经营场所情况介绍



4、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情况



5、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的资料复印件



6、出版物出租企业备案回执五天办结



设定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出版物发行活动及其监督管理。本规定所称出版物,是指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本规定所称发行,包括批发、零售以及出租、展销等活动。批发是指供货商向其他出版物经营者销售出版物;零售是指经营者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出版物。出租是指经营者以收取租金的形式向消费者提供出版物。展销是指主办者在一定场所、时间内组织出版物经营者集中展览、销售、订购出版物。第十三条 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应当于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到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申请地区:朝阳区,海淀区,通州区,丰台区,西城区,东城区,大兴区,怀柔区,顺义区,房山区,平谷区,密云区,昌平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大兴亦庄;



北京正德祥企业策划事务所,从事企业服务多年,经验丰富,随时随地欢迎您前来洽谈合作,无论您是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还是出版物出租企业备案,我们都为您一手办理,时间短,效率高,有保障,为您竭诚做好每一步。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浙ICP备1800910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