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昌国际控股(00859)发布公告,根据日期为2019年5月15日的融资协议,三盛宏业从中国信达(香港)处获得一笔7亿港元的贷款融资,该融资由一系列保证所担保,其中包括股份按揭、保证协议及第二留置权物业按揭。
由于持续发生于融资文件所载违约事件(包括于融资文件项下未偿还费用到期及应予支付时,未能支付有关费用),且当时据中国信达(香港)所深知及确信,三盛宏业正面临巨大经济困难,故中国信达(香港)于2019年10月18日按照融资文件行使其权利执行股份按揭及转让8.436亿股押记股份(相当于公司于2019年10月18日及该公告日期全部已发行股本的约74.98%)。
中国信达(香港)于2019年12月31日进一步实施保证协议,并以有利于其自身的方式转让未偿还本金额为1100万港元可换股票据,于其所附转换权获悉数行使后,该等可换股票据可根据现行每股转换价0.802港元转换为1371.57万股新股份。
由于该执行行动,中国信达(香港)成为押记股份及可换股票据的实益拥有人。中国信达(香港)成为控制公司约74.98%表决权控股股东,自2019年10月18日起生效。三盛宏业自同日起不再为控股股东。
中国信达(香港)通过要约人(即其全资附属公司)作出强制全面要约。每股要约股份现金0.5425港元,较股份于最后交易日收市价0.51港元溢价约6.37%。
据悉,该要约人为Glory Rank Investment Limited,为中国信达( 香港)全资附属公司,中国信达( 香港 )为中国信达(01359)的全资附属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