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格力地产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挂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公告显示,本次融资人为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挂牌规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含10亿元人民币),期限3年。挂牌对象为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合格投资者。
募集资金用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及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4月3日,格力地产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挂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公告显示,本次融资人为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挂牌规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含10亿元人民币),期限3年。挂牌对象为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合格投资者。
募集资金用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及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