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4月2日为止,ST锐电股价已连续14个交易日低于1元,是否会触发“面值退市”条款,已成近日市场关注的热点。
4月2日晚,ST锐电发布公告称收到上交所问询函中显示,针对关于ST锐电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期对外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涉嫌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上交所的《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责任方可能被采取责令暂停或者停止收购等监管措施。此外,上交所表示,将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分析人士指出,一旦后续被公开谴责,公司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无法开展相关资本运作,对收购人的吸引力将“归零”。这意味着,在ST锐电拟通过委托表决权的方式觅得“新主”进而实现自救的道路可能无法走通。
3月31日,ST锐电曾公告称,大连重工等3股东与中俄丝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俄丝路”)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拟将其合计持有的22.69%表决权委托给中俄丝路和中俄地区合作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俄发展”),ST锐电实控人将变更为王峰,中俄丝路和中俄发展拥有ST锐电最大表决权份额。
当晚,上交所即火速发出问询函发问:此次委托表决权是否为了提升股价从而避免被“面值退市”。但受此消息影响,4月1日、2日ST锐电连续封了两个涨停板,报收0.8元。
分析人士认为,随着新《证券法》的颁布实施,最严信披时代已经来临。一方面新《证券法》对信息披露提高了要求,且大幅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另一方面贯彻落实新《证券法》,也要求监管机构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也是对监管机构的要求,即“法定职责必须为”。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此前4家公司因信披违规被立案调查,监管升级市场已有感受。上述人士呼吁投资者理性投资,避免踏坑被埋。
涉嫌信披违规,收购或将“被停止”
涉嫌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及《股票上市规则》,ST锐电自救的“易主”急招儿极有可能失效。
4月2日晚10时,ST锐电公告称,收到上交所对于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期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事项的问询函。
问询函显示,ST锐电股东大连重工、天华中泰、萍乡富海于2020年3月30日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对外委托,受托方将持有公司22.69%的表决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王峰。截至2020年4月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根据《收购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相关要求,提交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及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上述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还应当聘请财务顾问对上述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出具核查意见并同时报送交易所。
“从问询函来看,监管指出了ST锐电的两个核心问题:其一涉嫌违反法律法规;其二直指‘保壳’意味浓厚。”分析人士表示,ST锐电大股东委托表决权事宜已构成收购行为,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并未履行义务,已违反了《收购办法》。根据《收购办法》25条规定,本次收购可能被监管采取责令暂停或者停止收购等监管措施。
此外,上交所问询函已经明确,对于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期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等行为,将按规定启动相应的纪律处分程序和其他处置程序。上述分析人士表示,一旦被公开谴责,则公司在一段时间内不得发行股份等,后续无法开展相关资本运作,此举也使得ST锐电“壳价值”大打折扣。
上交所同时再次强调,表决权委托协议规定,如上市公司未能成功保持其上市地位,则协议自动解除。ST锐电对相关事项是否仅出于维护股价保壳的目的等进行说明。
监管力度显著加强,最严信披时代已来
“种种迹象表明,最严信披时代已经来临,针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监管力度正在显著加强。”分析人士表示,对于ST锐电的指向性明显的问询直击要害,干净利落。
实际上,信息披露违规一直是上市公司违规的高发地带。新《证券法》进一步强化了信息披露要求,设专章规定信息披露制度,从上市公司为第一责任人改为以信息披露义务人为责任主体,实现全方位无死角监管。同时大幅提高信披违法的处罚力度,最高可罚款1000万元。
3月20日,证监会亦发布了新修订的《收购办法》。《收购办法》特别细化了对持股变动信息的披露要求,要求在简式、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分别披露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表决权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而在新《证券法》实施一个月以来,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一直呈高压态势,市场对监管的雷霆手段已有感受。
今年3月份以来,沪深两市已经先后有4家上市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包括延安必康、雅本化学、泰和科技和秀强股份,均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依法监管、从严监管,按照加强金融监管的理念,对违法违规行为就是要主动作为、绝不姑息,这是新《证券法》对监管的要求也是‘法定职责必须为’。”有接近监管人士表示。
ST锐电多套路并用自救,若退市20万股民“陪葬”
站在悬崖边儿上的ST锐电也是拼了!截止到3月31日,在连续12个交易日股价低于1元之后,ST锐电将所有能够利用的办法、手段和工具悉数祭出。最大的一招儿即为另觅“新主”。
受“易主”消息的刺激,ST锐电4月1日上演“地天板”,股价当日收于涨停价0.76元/股;4月2日ST锐电开盘即报0.8元/股,涨5.26%报0.8元,封上涨停板。
3月31日当晚,上交所即迅速发函问询,一针见血指出,本次表决权委托的主要目的,是否为了提升股价避免公司股票因股价持续低于面值而退市?鉴于中俄丝路、中俄发展均成立于2018年8月,至今成立还未满两年,二者总资产合计3746万元。因此,上交所要求ST锐电披露中俄丝路和中俄发展的基本情况。
虽然凭借“易主”消息,ST锐电打破了此前一路跌停的模式,但远远谈不上安全。接着,ST锐电又“适时”抛出了长达4个月没有进展的回购信息,那是在股价两度跌破1元的时候通过的议案。
4月1日,ST锐电公告称,2019年11月21日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截至2020年3月31日收盘,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积回购股份17441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892%。最高成交价为1.0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0.9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7840048元。
与此同时,上交所也没有忘记询问ST锐电部分董监高的增持进展。
2020年3月21日,公司发布部分董监高增持股份公告,包括董事长马忠在内的部分董监高计划以265万元增持公司股票,请公司补充披露董监高增持计划的当前进展,包括增持股份数量及金额等。
而《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在ST锐电四度“保壳”历程当中,类似回购、增持等套路屡屡被使用,但企业自身一路下滑的态势仍然无法阻挡,最终结局无法改变。
至于ST锐电,虽然目前封了涨停,但危机远未解除。4月2日晚上交所的问询函表明,后续相关方可能被责令停止收购同时将启动处分程序。被公开谴责之后,ST锐电因此不能再进行资本运作,且不论中俄丝路和中俄发展是否有实力,ST锐电本身“壳价值”也几乎归零。
ST锐电在4月1日和2日分别发出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和第五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而如果真的回天无力,ST锐电的20万名股民将被埋其中。市场人士表示,投资者特别是散户股民要加强学习,充分认识风险,加强自我保护,做理性投资人。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