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中关村科技租赁(01601.HK)发布公告称,于2020年3月31日、2020年4月2日,公司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分别订立融资租赁协议I及融资租赁协议II。
据此,承租人将其自有资产融资租赁资产I及融资租赁资产II出售给该公司,转让价款分别为人民币4000万元及人民币2000万元,再从出租人处将该租赁资产租回使用,租赁期均为48个月。
在融资租赁协议I及融资租赁协议II项下,租赁款项包括租赁本金分别为人民币4000万元及人民币2000万元、融资租赁利息收入(含增值税)分别为约人民币566.16万元及人民币292.46万元,分别合共约人民币4566.16万元及人民币2292.46万元。
据了解,租赁资产I为位于甘肃省的某居民区供暖设施,租赁资产帐面净值约人民币4950.86万元。租赁资产II为位于甘肃省的某居民区供暖设施,租赁资产帐面净值约人民币2250.0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