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诉超华科技(002288)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在一审、二审均判决超华科技向受损投资者赔偿损失。超华科技又提出再审申请,日前被最高院驳回。曾出品《古剑奇谭》等热播剧的欢瑞世纪(000892),其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将于4月底在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开庭。
超华科技财务造假,引发投资者维权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查询《行政处罚决定书》获悉,超华科技主营高精度电子铜箔、各类覆铜板等电子基材和印制电路板,是5G概念股。其全资孙公司惠州合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虚增对常州市鑫之达电子有限公司的废料销售收入,导致超华科技2014年度利润总额、合并净利润总额均虚增277万元,分别占超华科技当期利润总额的28.01%、当期合并净利润总额的23.71%,构成证券法规定的虚假记载行为。
北京市宝盈(南京)律师事务所雷律师表示,超华科技采用虚假确认销售收入的方式,虚增2014年度利润额和净利润额,属于财务数据造假行为,被证监会处罚之后引发了投资者维权。根据法院判决,凡在2015年4月29日至2017年9月4日之间买入,并持有超华科技股票至2017年9月5日之后的投资者,都具备获赔资格。后续的投资者仍然可以致电17512556768咨询律师参加维权。
3部热播剧收入造假,欢瑞世纪被处罚
欢瑞世纪近期发布的多条公告显示,公司对2013年度至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并披露了追溯调整后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
欢瑞世纪追溯调整财务报表源于2019年11月4日收到的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表明,由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欢瑞影视未能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导致公司公开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同时,决定书责令公司整改。其中,提前确认收入虚增营业收入的影视作品包括《古剑奇谭》、《微时代之恋》、《少年四大名捕》等。
因财务造假而被证监会处罚的欢瑞世纪,还将面临投资者的索赔。目前,首批诉讼欢瑞世纪案件已经由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4月底开庭。
北京市宝盈(南京)律师事务所雷律师表示,在2016年2月1日至2017年7月17日间买入欢瑞世纪,且在2017年7月18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致电17512556768咨询并登记。投资者获得赔偿前不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