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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港集团罗泾分公司环境违法 超限值排放大气污染物

   日期:2020-04-02     来源:旁推网    作者:旁推网    浏览:99    
核心提示:   近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市宝山区生态环境局对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股票代码:600018)罗泾分

   近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市宝山区生态环境局对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股票代码:600018)罗泾分公司罚款5000元,其环境违法为非道路移动机械烟度超过规定限值。

  经上海市宝山区生态环境局调查核实:2019年11月1日,上海市宝山区环境监测站至宝山区川念路888号依法对上港集团罗泾分公司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烟度进行监测。BJ2019Q0290号《测试报告》显示,机械名:WD615.92C、号牌:1060机械烟度0.90(单位:m的负一次方),超过《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6886-2018)规定的限值。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上海市宝山区生态环境局2019年11月9日现场检查笔录1份、2019年11月9日所摄现场照片3张、2019年11月11日对沈某的询问笔录1份、上海市宝山区环境监测站2019年11月6日BJ2019Q0290号《测试报告》1份。

  上港集团罗泾分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该规定如下: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

  上海市宝山区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作出上述罚款处罚。该规定如下:违反本法规定,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五千元的罚款。

  2020年2月25日,上海市宝山区生态环境局就本次行政处罚送达了事先告知书。上港集团罗泾分公司在规定的时限内未进行陈述或申辩。处罚公示日期为2020年3月10日;文号:第2520200024号。

  上港集团罗泾分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15日,其总公司为上港集团。

  官网显示,上港集团(英语简称:“SIPG”)是上海港公共码头运营商,2006年10月26日在上交所上市,成为全国首家整体上市的港口股份制企业。上港集团主营业务分四大板块,即:集装箱码头业务、散杂货码头业务、港口物流业务和港口服务业务,目前已形成了包括码头装卸、仓储堆存、航运、陆运、代理等服务在内的港口物流产业链。

  截至4月1日收盘,上港集团报4.38元,总市值为1015.0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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