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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峰环境科技集团关于为子公司担保事项进展的公告

   日期:2020-04-01     来源:旁推网    作者:旁推网    浏览:68    
核心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召开了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以及于2019年11月12日召开了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广东上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更名以下称:“广东盈峰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为子公司广东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金额不超过23,000万元,为子公司安徽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金额不超过9,000万元,为子公司长沙中联长高环境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金额不超过12,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12日、2018年12月29日、2019年10月24日、2019年11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1、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授信额度合同》为广东盈峰科技有限公司向该行申请的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2、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授信额度合同》,为广东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向该行申请的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3、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授信协议》,为安徽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向该行申请的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4、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固定资产贷款合同》,为长沙中联长高环境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向该行申请的10,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近日公司为广东盈峰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安徽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和长沙中联长高环境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事项已实施并签署了相关担保协议,本次新增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6,000万元(含6,000万元到期续保担保额度)。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对广东盈峰科技有限公司担保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广东盈峰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7,000万元(广东盈峰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该新签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的合同将置换原2019年1月29日签署的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的担保合同),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广东盈峰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7,000万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对广东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担保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广东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广东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该新签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的合同将置换原2019年3月7日签署的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的担保合同),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广东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对安徽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担保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安徽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3)保证期间:自《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该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安徽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9,000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安徽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8,000万元(安徽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该新签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的合同将置换原2019年3月12日签署的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的担保合同)。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对长沙中联长高环境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担保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3)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长沙中联长高环境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长沙中联长高环境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0,000万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98,1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21%,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6.28%。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与银行、供应商等签署的担保协议金额累计为人民币212,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5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8.67%;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88,483.2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88%,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7.71%;本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的情形。

  五、报备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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