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因券商股东质押超出50%红线及券商未及时报告股东质押情况,北京证监局向国都证券(870488.OC)及其股东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其中,据《中国经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北京证监局对于国都证券股东泰豪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创投”)的处罚,是《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自去年7月实施以来,券商股东因超额质押而收到的首张罚单。
在该罚单下发后不久,记者注意到,多家上市券商密集修改《公司章程》,新增多项《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相关条款。
连出罚单
根据北京证监局下发的对国都证券股东泰豪创投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泰豪创投于2019年9月11日质押持有的国都证券100%股权,违反了《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中“股权锁定期满后,证券公司股东质押所持证券公司的股权比例不得超过所持该证券公司股权比例的50%”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泰豪创投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这也是目前公开信息中所能查询到的,第一份因为违反去年7月所发布的《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中券商股东质押50%红线而被处罚的罚单。
记者采访到国都证券方面,公司相关人士提及:“公司在得知泰豪创投违规质押情况后,即以信函等方式提示该股东违反了相关规定并要求其整改,同时按规定将相关情况向监管机构进行了报告。”
记者试图联系泰豪创投方面了解其为何超额质押以及整改情况如何,但截至发稿,暂未收到回复。
根据天眼查信息,泰豪创投是由泰豪集团及江西泰豪职业技能培训学院分别持股80%、20%。而泰豪集团是上市公司泰豪科技(600590.SH)的第二大股东(2019年三季报数据)。
此外,在这起处罚前,根据北京证监局披露,国都证券的另一家股东深圳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泰”)于2019年1月11日质押所持国都证券股权,但国都证券未能及时报告。直至北京证监局问询,才在同年10月报告相关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国都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其完善内部控制,做好股权管理工作。
为何出现了长达数月的延迟,国都证券是对华融泰质押情况不知情,还是存在为股东隐瞒质押情况的主观故意?
上述国都证券相关人士提及:“国都证券登陆新三板之后,中登公司按规定时间间隔持续向国都证券发布股东名册等相关信息,我们在去年1月份已经知悉华融泰的质押情况,并按照规定流程,要求工作人员向监管部门报送。从复核的工作底稿来看,是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出现了漏报的情况。这是国都证券成立以来,第一次出现这一情况。实际上,去年7月《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发布后,在监管机构就券商股权情况进行摸底的《证券公司股权情况统计表》中,国都证券如实将华融泰等股东的质押进行了填报。同时,国都证券也在去年9月上报给监管机构的股权情况自查报告中就股东股权质押情况(包括华融泰股权质押情况)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报告。去年10月监管机构就此询问时,国都证券才得知华融泰股权质押时未能按规定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的情况。”
同时该人士强调:“这也暴露了我们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公司将引以为戒,积极进行整改,并依公司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监管收紧券商密集修改公司章程
可以看到,近年来,对于券商股权稳定、股东资质的要求在不断趋严。回顾2018年股权质押风险高企时,一些上市券商也难逃被股东高额甚至顶格质押的窘境。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在2018年10月,达到95%以上质押率的上市券商就有3家。作为金融机构,这无疑会产生较大的风险。
对此,证监会较早下发了《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对券商股东大额质押所持有证券公司股权进行了初步限制,2019年7月修订后的《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发布并开始实施,其中,为维持股权的稳定性,要求股东在股权锁定期内不得质押所持股权,锁定期满后质押股权比例不得超过50%。
在上述规定发布后,券商也在积极对股权相关事务加强管理。尤其在上述处罚发布后,记者不完全统计,有至少5家券商就《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等条款进行了公司章程的调整。
其中,3月31日,华西证券(002926.SZ)公告称,根据《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等要求,就股权管理事务责任、股权锁定期等方面,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及完善。其中,将50%的股东质押红线以及诸如“存在虚假陈述、滥用股东权利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股东,不得行使股东会召开请求权、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处分权等权利”等《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写入了《公司章程》。
而在此之前,3月28日,东方证券(600958.SH)、光大证券(601788.SH)、招商证券(600999.SH)等多家券商相继公告显示其亦就《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等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