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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锐电实控人突生变引深交所问询

   日期:2020-04-01     来源:旁推网    作者:旁推网    浏览:86    
核心提示:  3月31日晚,ST锐电公告,公司的三家股东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天华中泰投资有限公司、萍乡市富海新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中俄丝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俄

  3月31日晚,ST锐电公告,公司的三家股东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天华中泰投资有限公司、萍乡市富海新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中俄丝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俄地区合作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3月30日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其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13.68亿股表决权委托给中俄丝路和中俄发展,占公司总股本的22.69%。

  实控人突变

  3月31日晚,ST锐电公告称,公司股东拟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公司控制权将从无实际控制人、无控股股东变更,中俄丝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俄丝路”)和中俄地区合作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俄发展”)将拥有公司最大表决权份额,王峰将成为ST锐电实控人。

  本次表决权委托股东为ST锐电股东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大连重工”)、北京天华中泰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天华中泰”)以及萍乡市富海新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下称“富海新能”)。

  在委托协议上,大连重工将其持有的10.27%表决权委托于中俄丝路和中俄发展,天华中泰和富海新能则委托全部表决权。据公告披露,受托方中俄丝路和中俄发展均成立于2018年8月,至今不足2年,两家公司总资产合计约3746万元,合同中二者获得了上市公司的22.69%表决权。

  对于委托原因,公告称为理顺股权架构和管理架构,保障上市公司经营的稳定性,促进上市公司快速稳健发展。委托协议有效期为五年,不过双方同时约定,如上市公司未能成功保持其在上交所的上市地位,则本协议自动解除。

  3月31日晚间,上交所立即向ST锐电下发关注函指出,截至目前,该表决权委托以公司不终止上市为前提,请表决权委托相关各方补充披露本次表决权委托的主要目的,是否为了提升股价避免公司股票因股价持续低于面值而退市。另外,受托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符合收购人资格、中俄丝路和中俄发展各自获得的表决权数量,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后对公司资产、主营业务的具体规划、安排及具体时间表等。

  此外,上交所还要求公司结合上市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人员配置,权益变动完成后日常生产经营决策方式及董事会席位构成等,说明中俄丝路和中俄发展未来如何实现对上市公司的控制。

  数次濒临退市

  当日晚间,ST锐电也同步披露,公司股票已连续12个交易日(2020年3月16日-3月31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

  资料显示,2011年1月,华锐风电成功登陆A股,以90元/股的发行价,刷新当时上交所发行价历史纪录,市值近千亿。但2012年,ST锐电净利润亏损5.83亿,2013年继续亏损34.46亿―连续两年巨亏之后,风光一时的ST锐电带上了ST的帽子。2015年与2016年,ST锐电因净利润亏损44.52亿元与30.99亿元,再次陷入退市危机。

  2018年10月,ST锐电股价首次跌穿1元生死线,并且连续11天股价低于面值,在紧要关头,ST锐电以不超过1.2元/股的价格开始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不高于2亿,回购股份数量占总股本的0.69%―2.76%。10月30日,ST锐电股价回升至1.03元。

  如今,当股价再一次跌穿1元之时,ST锐电又通过回购、增持、实控人变更等方式来免于退市。3月31日,ST锐电股价跌停,报收0.72元/股,公司股价自3月23日以来,已整体下跌25%。

  而面对本轮股价下跌,ST锐电管理层已经开始行动。3月20日晚间,该公司发布公告称其包括董事长兼总裁在内等11位高管将在未来半年内增持公司股票,累计增持金额为265万元。不过从市场反应来看,该方案收效甚微,股价继续一路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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