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隆基机械发布公告称收到关于山东证监局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决定,主要原因是涉及公司上市时信披违规。
经查,2010年2月,隆基机械披露的《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关于隆基集团有限公司改制后的股东信息,与2018年11月和2019年7月法院生效民事判决所认定事实不一致。公司时任董事张乔敏、张海燕、张超、朱少华、高级管理人员刘玉里参与了该事项。
公司及张乔敏、张海燕、张超、朱少华、刘玉里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十二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决定对张乔敏、张海燕、张超、朱少华、高级管理人员刘玉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资料显示,隆基机械主要从事汽车制动盘、制动毂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主要面向乘用车、商用车两大领域,是汽车制动系统中的关键部件。
2月27日,公司发布了2019年度业绩快报。2019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 1,629,042,191.46元,较上年同期降低14.28%,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受贸易问题与国内汽车销量变化影响所致。2019年1-12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9,802,180.77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3.89%;营业利润为 82,811,579.1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68%;利润总额为 83,037,824.51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4.97%,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降低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