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派能源发展(00307)发布公告,于2020年3月20日,联交所向公司发出信函,告知上市委员会认为公司提交的复牌建议书不可行,并决定根据上市规则应用指引第17项取消公司的上市地位。函件中指出,公司股份的最后上市日期将为2020年4月3日,而股份上市地位将于2020年4月6日上午九时正起取消。
经考虑法律及专业意见后,公司已根据上市条例第2B项就上市委员会取消公司上市地位的决定向联交所提交书面申请进行复核。公司会按计划尽快刊登特别股东大会的公告及通函,继续推进和完善公司的各项重组事宜。
优派能源发展(00307)发布公告,于2020年3月20日,联交所向公司发出信函,告知上市委员会认为公司提交的复牌建议书不可行,并决定根据上市规则应用指引第17项取消公司的上市地位。函件中指出,公司股份的最后上市日期将为2020年4月3日,而股份上市地位将于2020年4月6日上午九时正起取消。
经考虑法律及专业意见后,公司已根据上市条例第2B项就上市委员会取消公司上市地位的决定向联交所提交书面申请进行复核。公司会按计划尽快刊登特别股东大会的公告及通函,继续推进和完善公司的各项重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