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app  2018    上海  杭州  成都  期货  推广  2022  充电 

贵州茅台原副总经理高守洪获刑十年 并处罚金50万

   日期:2020-03-31     来源:旁推网    作者:旁推网    浏览:66    
核心提示:  据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号30日消息,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高守洪受贿案。

  据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号30日消息,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高守洪受贿案。

  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高守洪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被告人高守洪受贿所得财物折合人民币716.9395万元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8年下半年,被告人高守洪利用担任茅台股份公司总经理助理,茅台对外投资公司总经理,茅台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茅台高新置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地产项目合作、物资供应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法院认为,被告人高守洪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受贿罪。鉴于高守洪具有自首情节,积极退赃,对所犯罪行认罪认罚。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本案实际,决定对其从宽处理,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高守洪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浙ICP备1800910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