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科技租赁(01601)发布公告,于2020年3月26日、2020年3月30日,公司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分别订立融资租赁协议I及融资租赁协议II,承租人(i)将其自有资产融资租赁资产I及融资租赁资产II出售给公司,转让价款分别为人民币4000万元及人民币900万元,(ii)再从出租人处将该租赁物租回使用,租赁期均为24个月。
在融资租赁协议I及融资租赁协议II项下,租赁款项包括租赁本金分别为人民币4000万元及人民币900万元、融资租赁利息收入(含增值税)分别为人民币258.78万元及人民币57.7万元,分别合共人民币4258.78万元及人民币957.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