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南京银行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名林静然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已经初步认定: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符合有关规定、办法,符合任职条件。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而该议案审议通过后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林静然的任职资格,尚需获得监管部门的核准。
同时,根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同意聘任林静然为公司行长。林静然的任职资格,尚需获得监管部门的核准。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