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区发展(00737)公布,有关项目公司成功中标项目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如此前所披露,项目公司在开发项目土地时,须按地方政府的要求建设配套工程。于2020年3月30日,项目公司订立委托建设管理合同,根据项目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委托广东公路建设就配套工程提供建设及管理服务,固定合同款项为人民币24.91亿元。
对于将在新塘区域进行的配套工程建设而言,项目公司亦已同意就广深合营企业(为广深高速公路的拥有人及营运商)因配套工程建设而蒙受的任何生产经营损失向广深合营企业作出补偿,补偿金额将由项目公司从合同款项人民币24.91亿元中拨付予广深合营企业。而该公司于附属公司层面的关连人士交通集团及该集团分别拥有项目公司的 62.5%(合计)及 37.5%股权。
于2020年3月30日,该集团与广东公路建设订立以下协议,当与该公司此前所披露该集团对项目公司作出的最高注资额人民币25.5亿元合并计算时,构成该公司于上市规则第 14A 章项下于附属公司层面的关连交易及上市规则第 14 章项下的主要交易:
于2020年3月30日,该集团(透过其附属公司合和中国发展)与广东公路建设订立一份协议,据此,合和中国发展及广东公路建设同意就配套工程产生的实际成本共同承担成本的超支和享有的节余。
于2020年3月30日,广深合营企业与广东公路建设订立一份合同,据此,广深合营企业同意委托广东公路建设就新塘立交主线段改扩建工程提供管理服务,管理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