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露露(SZ:000848)近日发布了2019年业绩报告。报告显示,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5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29%;实现利润总额6.18亿元,同比增长12.57%。
然而,2019年走出了营收连年下滑颓势的承德露露,依然面临着产品线过于单一的现状,2020年不明朗的市场前景,叠加上迅速增长的库存量,为其新一年的发展蒙上阴影。此外,与汕头露露商标案的败诉,令其不能独享“露露”品牌,也使其走全国化道路的尝试遭受挫折。
产品结构单一掣肘公司发展
公开资料显示,承德露露的主营业务是饮料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是植物蛋白饮料——杏仁露,公司是全国最大的杏仁露生产企业,年生产能力50多万吨,市场占有率90%。
根据财报,承德露露2019年杏仁露销售量为22.36万吨,同比增长4.79%;生产量为23.73万吨,同比增长11.59%;库存量4.94万吨,同比增长38.69%。对于库存量增加,承德露露解释原因称,是由于2020年春节时间为1月24日,较上年提前10天,公司提前备货,导致库存增加。
有业内人士指出,尽管2019年营收及利润出现了双增长,但产品结构单一,仍是掣肘承德露露发展的重要原因。
也正是这个原因,过去四年中,承德露露业绩一直处于下滑困境中。财报数据显示,2015年—2017年,承德露露营收分别为27.06亿元、25.21亿元、21.12亿元;净利润分别为4.63亿元、4.5亿元、4.14亿元,营收和净利润处于双下滑状态。这一境况直到2018年才有所缓和,2018年实现营收21.22亿元,同比增长0.48%;净利润4.13亿元,同比下滑0.13%。
全国化受阻:失去“露露杏仁露”独享商标权
在公司2020年度的生产经营目标及主要措施中,承德露露提到,持续推进公司与汕头高新区露露南方有限公司关于商标等系列案件的诉讼进展,争取早日解决商标等侵权问题。
在过去将近8年时间里,承德露露与汕头高新区露露南方有限公司(下称“汕头露露”)围绕“露露”商标展开的争夺战一步步升温。直到今年1月5日,承德露露发布重大诉讼进展公告,称法院二审认定汕头露露使用“露露杏仁露”这一商标合法有效,进而驳回承德露露相关诉求。
承德露露在收到法院二审判决后表示,公司还会继续申请“再审”,但据法律界人士表示,由于二审为终审判决,判决生效后承德露露实际就已失去“露露杏仁露”的独家商标权。
据了解,两家露露曾是“一家人”。
1995年,为开拓南方杏仁露市场,承德露露的控股股东、露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露露集团”)与香港飞达企业公司(下称“香港飞达”)合资成立汕头露露。一年后,露露集团改制,将优质资产重组后上市,上市主体为承德露露,而汕头露露当时是上市公司承德露露的子公司。
承德露露上市后不久,汕头露露即发生巨额亏损,为保上市公司业绩,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汕头露露剥离出上市公司体系。为保证汕头露露退出上市公司体系后仍能生存,同时又不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承德露露将其利乐包杏仁露加工业务独家交给了汕头露露。
“分家”后,南北两个露露之间一直矛盾不断。从承德露露2011年在承德首次起诉汕头露露取胜,到2018年承德露露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汕头露露受挫,再到2019年承德露露被汕头露露在汕头反诉败诉,长达八年的诉争,“露露”商标权终极归属仍悬而未决。
业内人士表示,在这场持续的商标权纠纷中,承德露露最新一起诉讼出现了终审败诉,将对其全国化布局、运营及拓展产生诸多阻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