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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窥平安普惠等消费贷真实还款成本 呼吁消费金融公司明示年化利率

   日期:2020-03-27     来源:旁推网    作者:旁推网    浏览:89    
核心提示:  自消费贷款近几年快速上升之时,围绕部分公司业务的道德风险、利率过高以及合规性的声音一直没有停歇。  近日,21世纪经济报道“消费者权益保护线索平台”收到一些关

  自消费贷款近几年快速上升之时,围绕部分公司业务的道德风险、利率过高以及合规性的声音一直没有停歇。

  近日,21世纪经济报道“消费者权益保护线索平台”收到一些关于消费贷的客户投诉信息,直指贷款平台搭售保险产品,收取高额服务费等问题,记者进行调查核实。

  记者调查一份平安普惠的贷款成本构成,其中保险费占还款额的14%,综合服务费、担保费等各种费用折合年化贷款成本约35.9%。

  不过,客户与公司对此各执一词。现在市场上出现比较多的针对消费金融“高利贷”的质疑声音,其中一部分是因为确实存在少数客户逃避债务的可能,但却更多向行业提出了共同的问题:提供消费贷款的公司应该向客户提供更明确的真实年化利率,即贷款成本,以避免被指责为贷款“套路”和“诱导”。

  在“明示年化利率”方面,尽管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办等自2017年12月就有所强调,但很多机构并未完全执行到位。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在官方公号发布一篇文章再次提醒大家,不按规定明示贷款实际年化利率,比如,仅明示月利率,仅展示分期还款金额,年化利率隐藏、需多次操作才能看到等,全都是套路。

保险费占还款额14%,IRR逼近36%

  消费者马龙(化名)于2019年9月,向平安普惠申请一笔贷款,在平安银行网点办理。当时,他签署了一份付款金额确认书。

  该文件显示,马龙借款24万元,称用于生意周转,每月还款本息合计7476.52元,每月保险费1568.16元,每月担保费15.84元,每月服务费1917.6元,即每月需偿还总金额10978.12元。

  “我贷款24万元,期限36个月。虽然签了付款确认书,但工作人员含糊其辞,说买个保险就行,但没说每个月都要买。”马龙表示。不过,马龙无法提供相关合同,以及相关录音证明。

  付款金额确认书显示,马龙确认委托收款方委托的第三方支付公司自《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放款/还款账户中予以扣取马龙所应支付的保险费、担保费、服务费、罚息(如有)、利息、本金等所有款项。

  马龙发给记者一张扣款短信截图显示,3月9日,平安旗下第三方支付公司壹钱包扣取三笔费用: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收取1568.16元保险费;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收取1933.44元,即每月担保费和服务费;东莞农商行则收取7476.52元。

  马龙说:“后来看了还款明细,才发现每月保险费加上服务费,就要三千五百元左右,这太不合理了。”

  但眼花缭乱的多项收费背后,到底客户承担的贷款成本是多少?

  一位贷款平台人士表示,这款产品内部收益率(IRR)是35.9%,虽然没有超过36%合规红线,但如果没有明示年化利率,可能存在瑕疵。

  “这个客户资质可能相对差点,利率会更高些,一直是这样的模式。”一位平安普惠(深圳)离职员工表示,这类产品是助贷模式,平安普惠是担保公司,作为服务机构,对接资金方和借款人,可以收取担保费和服务费。在他看来,借款人第一个月购买的保险产品是履约保证险,为了防止客户出现还款违约;后面交的保险费则不是履约保证险,而是总体费用之一,由平安产险收取。不过,上述说法并未得到平安方面认可。

  不过,另一位平安普惠(上海)离职员工表示,前半部分是准确的,但对于保险费方面,他也不完全清楚。

平安:合规,不存在“贷款搭售保证保险”一说

  对于马龙反映的问题,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联系平安普惠方面核实,平安普惠结合平安产险回复,表示他们完全合规。

  平安方面表示,该客户通过平安普惠APP自主申请借款,期间自主投保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个人借款保证保险获得增信,同时委托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服务和综合性融资咨询及相关服务(上述两家公司,统称“增信方”),并签署《委托担保合同》和《服务委托书》,经银行审批,成功获得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放的借款。

  平安普惠充分保障客户的知情权,公司要求工作人员如实将客户费用构成、还款方式、还款日期以及月还款额等信息进行告知,并得到客户本人明确认可/同意。目前客户通过平安普惠申请借款,均为APP自主申请,APP申请流程页面中明确列示相关收费标准和方式,并由借款人亲自签署相关协议。借款人可通过APP查看协议及各项应付用。

  平安方面还称,经相关保险公司反馈:保证保险产品是由有资质开展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为有融资需求的客户提供的自我增信产品,其保险条款、费率等均经过银保监会批准,受到严格监管;投保过程已经充分保障客户知情权与选择权,采用互联网保险的方式完成投保流程,严格依据《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的要求充分披露保险条款、保险责任等信息,其投保单证经由客户签署确认,且客户有权随时中断投保流程,充分保障了客户的知情权与选择权。

  另外,“搭售”是指两种完全可以分开销售的商品或服务被同时强制销售给消费者,从而侵犯消费者自由选择权;而上述借款保证保险相对特殊,其不可能脱离借贷法律关系而单独销售给客户,因此也就不存在“贷款搭售保证保险”一说。借款保证保险业务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了保险公司的增信分险功能,协助了大量小微客户顺利获得贷款,也有力确保了普惠金融的可持续性。

  平安普惠方面还称,平安普惠App最新升级版本中,已经向客户显示其借款的年化综合成本。

叫停“贷款搭售意外伤害险”,市场鲜见

  另外,还有客户张娜(化名)称,她遇到了“贷款搭售保险”问题,她在两家贷款平台均有贷款,且已提前结清,近日她联系两家贷款平台,一家贷款平台退了保险费,但另一家拒绝退还。

  事实上,2019年7月,监管部门叫停保险公司通过现金贷等网贷平台销售意外伤害险。各财产保险公司要全面加强内控管理,防止出现强制搭售、捆绑销售等不良行为,发现合作平台等销售渠道存在此类问题的要立即制止并停止合作。

  “表面上是搭售保险产品,本质上是变相砍头息,收取服务费。比如,为了不突破36%借款利率上限,贷款平台和保险公司合作,借款人贷款1000元,需要购买200元保险产品,保险公司获得5%,也就是10元,其他资金归贷款平台。”上述贷款平台人士表示。

  持牌消费金融机构作为强监管对象,已经很少继续开展此类业务。

  不过,张娜情况比较特殊,她于2019年初贷款,当时监管并未叫停上述业务,且贷款平台工作人员告诉张娜,当时有勾选项,她同意了,不过张娜称记忆模糊了。

  那么对于存量业务(即2019年7月以前的意外伤害险业务),如何处置呢?

  “一般新老划断,既往不咎。”一位贷款平台人士认为。

  但张娜的例子值得我们反思。“以我的亲身经历,呼吁一下大家,不要多头借贷,以贷养贷是永远结不清利息的。我多还了很多利息,只能以过来人的身份建议大家。”张娜说。

  张娜说,自己被前男友欺骗,刷了信用卡跑路,而她工资不够,就去多家贷款平台贷款,即多头借贷。当时不敢告诉家里人,后来家里人知道后,提前还清了贷款。

  2019年1月,张娜在一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贷款6800元,同年2月又贷款900元,期限均为一年。张娜于2019年6月提前结清贷款,累计还款9457.85元。

  据张娜提供的账单明细显示,2019年4月25日,她被扣去两笔寿险计划服务费,分别是47.6元和6.3元。另外,还有息费、罚息、灵活还款包服务费等金额不等的费用。

监管要求明示年化利率,即真实借款成本

  客观来说,消费金融行业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确实存在一些灰色地带,如收取高额服务费等。

  315期间,贷款中介竟然推出了“退息教程”。即一些贷款平台搭售保险产品、收取服务费等,实际利息太高,“退息”教程就是教客户怎么退息,因此部分平台的投诉量大增。

  消费投诉平台“聚投诉”3月12日的消息称,近日新增5万多件针对捷信的投诉,聚投诉退回了3万件。

  聚投诉表示,这些暴增的投诉,追溯下来,多数来自网上众多的“捷信退息技术”。3月19日,捷信金融官方微博称,近期有不法分子兜售所谓“退息教程”,谋取非法利益,已有客户上当受骗。我司对上述涉嫌违法行为将视情节采取公安报案、司法起诉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不过,监管一直在努力使这个行业走上正轨。

  对于收取服务费问题,早在2017年12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办等曾下发《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称,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禁止发放或撮合违反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贷款。各类机构向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统一折算为年化形式,各项贷款条件以及逾期处理等信息应在事前全面、公开披露,向借款人提示相关风险。

  不过,不少机构并未完全按监管规定执行。“如果统一折算为年化形式,客户容易不接受。”上述贷款中介人士表示。

  2019年12月底,中国人民银行表示,近期,中国人民银行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推进“明示年化利率”的工作,要求各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平台等必须在相关贷款产品中明确展示年化利率,帮助消费者了解真实借款成本。

  几天前,中国人民银行公号发布一篇文章指出,不按规定明示贷款实际年化利率,比如,仅明示月利率,仅展示分期还款金额,年化利率隐藏、需多次操作才能看到等,全都是套路。

  而对于名目繁多的收费,关于持牌消费金融利率问题,监管方面也曾释放信号。

  2019年下半年,福建监管曾口头指导,要求持牌消费金融利率降至24%以下,引起业内关注。

  “我们严格执行年化24%的利率红线,且没有任何附加费用。”3月24日,苏宁消费金融相关人士表示。

  也有持牌消费金融机构承诺绝不收取服务费等。2019年6月28日,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严正声明:我司经营的信用消费贷款产品承诺绝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手续费等),秉承以客户利益为中心的原则,服务客户。

  “监管没有明确不允许收取服务费。但严格来说,资金方不该收取服务费。”多位业内人士认为。

  尽管不排除存在部分用户有逃避还款的想法,但对于消费金融公司来说,明示贷款综合成本、减少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有助于提升行业的正面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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