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蓝科技(000711)2019年11月19日早间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杨树蓝天及大股东京蓝控股与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投资”)共同签署了《战略投资框架协议》,京蓝控股、杨树蓝天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绵阳投资转让其分别持有的上市公司7200万股、1.71亿股股份,绵阳投资拟受让前述标的股份。
截至协议签署日,京蓝控股、杨树蓝天分别直接持有京蓝股份7200万股、1.71亿股股份。该次交易完成后,绵阳投资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43亿股股份(占截至协议签署日上市公司总股本23.72%),京蓝科技控股股东变更为绵阳投资,京蓝科技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绵阳投资的实际控制人绵阳市国资委。
京蓝科技3月27日晚间发布的最新公告显示,由于受客观情况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无法继续就协议的有关后续事宜予以落实,各方决定终止共同签署的《战略投资框架协议》。
绵阳投资是绵阳市国资委控制的国有独资企业。根据京蓝科技此前公告,若该次交易顺利实施,绵阳投资将利用自身政府资源、行业资源和影响力的优势在项目资源、融资成本等方面为公司提供更多的支持和便利,促成双方资源的优势互补,全面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推进京蓝科技战略目标的实现。
绵阳投资在此前已经承诺,交易完成后,将在京蓝科技依法依规履行相应决策程序且有权国资监管部门批准的前提下,将其下属与京蓝科技主营业务相关的优质项目资产或公司(以下称“置入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在置入资产估值定价合理的前提下,杨树蓝天及京蓝控股保证自身及其届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一致行动人对上市公司前述议案的审议依法依规投票赞成。另外,本次交易完成后,绵阳投资还将协助京蓝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四川省绵阳市的业务市场。
另外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杨树蓝天、京蓝控股因融资需求将持有的上市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本次股权转让可以缓解杨树蓝天、京蓝控股的债务压力,降低其股票平仓风险。
一桩看上去不错的交易,最后却未能成行。由于目前披露的信息较为有限,尚不清楚导致京蓝科技本次易主未果的“客观情况”的具体内容。
需要指出的是,京蓝科技的实控人此前曾做出“不会变更或放弃对京蓝科技的实际控制权”的承诺,由于承诺尚未履行完毕,因此该次股权转让实施的先决条件之一为上述承诺的豁免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不过,在京蓝科技日前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上,《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部分承诺的议案》已经获得通过。
另外,根据京蓝科技此前的公告,杨树蓝天和京蓝控股所持有的京蓝科技股份部分处于质押状态,并且处于限售期。本次股权转让的实施,需要获得质押权人的同意,同时需要在办理完解除限售之后方可实施,解除限售的办理需要符合深交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京蓝科技称,上述协议仅为各方签署的意向合作协议,是各方初步洽谈的结果,截止目前尚未签署正式的合作协议。协议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经营和发展造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