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惠州市人民政府一纸解除协议通知,宣告惠州海洋生态园项目终结,取而代之的是碧桂园与当地政府共建的新项目——“稔山科技文化生态城”。
作为多年来极力推动该项目的首创集团前子公司惠州首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惠州首创)来说,可谓损失惨重。
虽经多次磋商,仍未有进展。在获得应松年、杨立新、崔建远、姚辉等法律名家支持后,8月20日,惠州首创诉至法庭寻求司法解决纠纷,至此,一场涉及数百亿,惠州首创与碧桂园及当地政府的三方“互怼大战”或将展开。
推进5年首创百亿项目终搁浅
深圳市向东100余公里,是广东省汕尾市。2011年2月,广东省委、省政府批复《深汕(尾)特别合作区基本框架方案》,正式成立深汕特别合作区。这也是全国第一个特别合作区。惠州市嵌在深圳、汕尾之间,其下属惠东县恰好和深汕特别合作区西、北部接壤。
惠东县的绝佳的区位优势使得众多房企巨鳄争先闯入。2012年,涉及百亿元的开发项目—惠州海洋生态园开始运作。公开资料显示,2012年2月23日,惠州市人民政府与北京首创集团签署《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框架协议书》。
同年底,时为首创集团下属公司的惠州首创与惠州市人民政府正式签订《惠州市海洋生态园项目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双方约定合作开发建设惠州海洋生态园项目,项目位于惠州市惠东县稔山镇,总用地面积约873.32公顷,约合13100亩,项目总投资逾100亿元,项目建设期8年。
100亿元的投资数额并不少。2013年,惠东县实现的GDP总额也不过440亿元。《财镜》记者注意到,《协议》约定,惠州海洋生态园项目可进行建设用地出让及开发,惠州首创享有地产开发收益权,并出让建设用地面积不少于3700亩,占总用地面积的28%。惠州首创也毫不讳言,“3700亩土地使用权的获得是惠州首创该项目创收盈利的根本条件。”
随后,惠州市政府就此项目进行BOT招标, 2013年12 月,惠州首创中标该BOT项目。
但此后数年,项目进展缓慢。
惠州首创一位负责人表示:由于当地政府始终不批准该项目的具体规划,导致其母公司首创集团的投资计划一直无法“过会”。直到2015年5月,该项目的支持者,首创集团董事长刘晓光退隐,海洋生态园始终未有实质性进展。
时间来到2017年3月,惠州市人民政府突然下发一纸解除协议通知,宣告惠州海洋生态园项目终结,理由是:未按照协议约定及承诺履行投资义务未按照要求推进项目建设…惠州首创构成根本性违约。
惠州市政府部门解除与惠州首创签订的协议
疑似碧桂园搅局 800亿新项目取代
收到解除通知书,对于惠州首创负责人来说,如同晴天霹雳,其认为合约解除意味着多年来的投入与付出将化为泡影。
明明是相关规划迟迟出不来导致协议履行艰难,却将“棒子”打在自己头上,惠州首创随即与当地有关部门展开了多次磋商,但至今未能有进展。
就在磋商期间,惠州首创通过私人途径拿到了一份碧桂园佛山与深圳两家子公司与当地政府签署的一份战略合作协议。该协议签订的日期是在2016年8月20日,也就是被解除首创协议的半年前。
半年前就已跟碧桂园签订了合约,事先却没有任何告知,惠州首创视为“他们双方早有预谋”。
根据碧桂园与当地政府的协议约定:双方展开战略合作共建“稔山科技文化生态城”,取代首创集团牵头发起的惠州海洋生态园项目。
在惠州首创一位负责人看来,正是碧桂园与当地政府的协议导致了惠州首创在海洋生态园项目上的搁置。
公开资料显示,惠州首创已对生态园项目累计直接投资超过3000万元。事实上,在碧桂园签约惠东县政府的当月,惠州首创仍在督促惠州市政府履行协议。不过,此举并未耽搁碧桂园顺利签约。
碧桂园和惠东县政府签署的协议显示,稔山科技文化生态城同样位于惠东县稔山镇,总面积高达20.7平方公里,包含建设用地8平方公里。新签署的协议包含惠州海洋生态园项目,项目总体由碧桂园实施,总投资不低于800亿元。
碧桂园800亿元投资换来了惠州首创的出局。《财镜》注意到,惠东县政府向碧桂园承诺了合作的排他性。协议约定,惠东县政府在项目范围内不与其它企业或机构展开类似合作;已于第三方签署类似合作协议的,应在2016年底前,妥善处理相关遗留问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范围内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
展开诉讼:三方“互怼大战”或将展开
眼看被逆转,惠州首创决定求助于法律,寄望以此敦促各方遵守约定。针对当地政府部门单方面发布的解除文件,惠州首创在法律界获得了支持。2017年6月,由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组织行政法、民商法学专家召开的法律论证研讨会在北京举行,应松年、杨立新、崔建远、姚辉等法律名家悉数出席。
该会议发布的《专家法律意见书》显示,惠州首创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充分履行了合同义务,不构成根本违约,《惠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解除<惠州海洋生态园项目协议>的通知》、《关于解除<惠州海洋生态园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通知》(简称“涉案通知”)缺乏事实依据,不具有合法性,惠州市政府与惠州首创签署的协议应继续履行。
事实上,惠州首创也在协议解除通知下达后向省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但广东省人民政府驳回了惠州首创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理由是:惠州首创不服惠州市人民政府作出的“涉案通知”,属于民事法律的调整范畴,不属于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8月20日,获得法律支持的惠州首创决定诉至法庭,寻求司法途径解决此事,两日后,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至此,一场涉及数百亿,惠州首创与碧桂园及当地政府的三方“互怼大战”或将展开。
碧桂园项目或有巨大法律风险
《财镜》注意到,根据碧桂园与当地政府的这份协议,原本以特许经营方式运作的惠州海洋生态园项目,在碧桂园手里,变更为PPP运营。
根据碧桂园和惠东县政府约定,双方通过PPP模式共同投资项目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等事宜,碧桂园可依法通过PPP项目所规定的付费机制获取投入成本和合理收益。
不仅如此,碧桂园由此获得的土地储备惊人。协议显示,惠东县政府原则上每年度供地不得少于800亩,总开发期限约10年,土地面积超出惠州首创一倍。
值得一提的是,加杠杆狂奔的碧桂园从惠州获利匪浅。公开数据显示,碧桂园在惠州开发的碧桂园十里银滩项目,2016年度签约销售金额突破百亿元。
资料显示:2016年底,碧桂园跻身销售额突破3000亿房企阵营,在建项目规模达到6536.2万平方米,超越万科,仅次于恒大。不过,受快速扩张和资本支出高企影响,碧桂园的财务杠杆一度恶化,2016上半年资产负债率高达70%。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谭秋桂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典型的“一女二嫁”,在惠州首创跟惠州市政府纠纷未妥善解决的情况下,碧桂园介入该项目存在巨大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