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工商银行发布公告称,董事会于2020年3月27日举行会议,决定委任王景武为工商银行副行长。王景武的任职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尚须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任职资格。
同时,该行包括副行长在内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相关薪酬清算方案经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后报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行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薪酬可参考该行年报。
除上述披露外,王景武在过去三年内并无在任何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其与该行之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利益关系,亦无持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本行任何股份权益。
除本公告所披露外,并无其他与委任王景武有关的事宜需提请该行股东注意或其他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条的规定须予披露的资料。
人士简历:
王景武,男,中国国籍,1966年4月出生。西安交通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专业技术职称为研究员。
2018年12月任金融稳定局局长;
2012年6月任广州分行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局长;
2009年12月任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局长;
2003年9月任石家庄中心支行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局长;
2002年1月任石家庄中心支行监管专员(副局级);
1985年8月在中国人民银行参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