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强公告,公司拟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6.00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