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美科技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元龙自愿承诺自2020年4月7日(其持有的公司首发限售股锁定期届满之日后)起至2021年10月6日止,18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125,888,275股公司股份;实际控制人方隽云自愿承诺自2020年4月7日(其持有的公司首发限售股锁定期届满之日后)起至2021年10月6日止,18个月内不减持其个人直接持有的5,807,710股公司股份。
洁美科技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元龙自愿承诺自2020年4月7日(其持有的公司首发限售股锁定期届满之日后)起至2021年10月6日止,18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125,888,275股公司股份;实际控制人方隽云自愿承诺自2020年4月7日(其持有的公司首发限售股锁定期届满之日后)起至2021年10月6日止,18个月内不减持其个人直接持有的5,807,710股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