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远地产15日晚公告,公司股东首创阳光自2017年4月21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即2017年5月16日)进入减持计划可实施期间,至2017年11月15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在本次减持计划可实施期间,首创阳光累计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5,290,3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780%。首创阳光原计划减持不超过3,900万股本公司股份,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67%。
华远地产15日晚公告,公司股东首创阳光自2017年4月21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即2017年5月16日)进入减持计划可实施期间,至2017年11月15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在本次减持计划可实施期间,首创阳光累计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5,290,3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780%。首创阳光原计划减持不超过3,900万股本公司股份,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