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证监局官网公告了一则关于对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公告显示,国都证券股东深圳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11日质押所持国都证券股权,国都证券应当知情。经北京证监局问询后,国都证券才于2019年10月22日报告相关质押情况。
北京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不完善。根据相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国都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国都证券应完善内部控制,做好股权管理工作。
近日,北京证监局官网公告了一则关于对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公告显示,国都证券股东深圳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11日质押所持国都证券股权,国都证券应当知情。经北京证监局问询后,国都证券才于2019年10月22日报告相关质押情况。
北京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不完善。根据相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国都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国都证券应完善内部控制,做好股权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