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拟将其持有的黄雄杰、郑尚勤2户不良贷款债权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债权资产情况
1。截至2020年2月29日,黄雄杰债权本金为3233177.61元,欠息为260966.78元(暂计算至2020年2月29日,其后利息、复利及罚息按照原合同约定计算),本息合计3494144.39元。该债权项下担保情况为:(1)黄雄杰按揭于江西银行上饶分行的位于上饶市信州区三清山大道206号天佑公寓1栋1-8/2-3/2-4室三处商用房,面积共计499.93㎡,暂未办理抵押登记;(2)开发商上饶新都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
2。截至2020年2月29日,郑尚勤债权本金为2365594.50元,欠息为696590.99元(暂计算至2020年2月29日,其后利息、复利及罚息按照原合同约定计算),本息合计3062185.49元。该债权项下担保情况为:(1)郑尚勤、翁冬华名下的位于上饶市上饶县罗桥街道办文家村5处综合商住房,面积共计668.82㎡;(2)颜文忠、林丽华名下的位于上饶市上饶县旭日街道办旭日南大道“信华苑”第17直1处店面,面积76.62㎡;(3)颜文忠、林丽华、上饶县四通汽车配件超市、上饶信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为准。)
二、交易条件
要求投资者信誉好,有一定资金实力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意向投资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
四、处置方式:以公开方式进行处置。
公告有效期限:自2020年3月19日起至2020年3月22日止,如有购买意向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告期内同时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事项的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793-8160313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0793-8160988
联系地址: 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带湖路46号2楼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