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越秀地产(00123.HK)公告称,公司拥有95%权益的间接中国附属公司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发行人」)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开发行本金总额最高为人民币70亿元的担保计息债券,并于2018年10月22日完成发行共人民币15亿元的2018年首期公司债券、于2019年5月28日完成发行共人民币25亿元的2019年第一期公司债券、完成发行共人民币15亿元的2019年第二期公司债券,用途为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及利息。发行人根据公司债券支付本金和利息的责任由公司最终控股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
越秀地产表示,公司债券将分期发行。2020年第一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并分为两个品种:
(i)五年期固定票面利率的公司债券(「品种一债券」),于第三年末:(a)发行人可选择调整品种一债券的票面利率;(b)发行人有权赎回品种一债券;及(c)品种一债券持有人有权向发行人回售品种一债券;
(ii)八年期的公司债券(「品种二债券」),于第五年末:(a)发行人可选择调整品种二债券的票面利率;(b)发行人有权赎回品种二债券;及(c)品种二债券持有人有权向发行人回售品种二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