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顺风清洁能源(01165.HK)公告称,于2020年3月16日,卖方江西顺风及上海顺能(均为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与买方订立6份买卖协议,据此,卖方有条件同意出售,而买方有条件同意购买标的股权(即所有目标公司的100%股权),总代价为人民币1.81亿元。
标的公司为阿克苏大唐、岳普湖高科、和硕恒鑫、吐鲁番联星、温宿日月辉及和静益鑫,主营业务为太阳能发电及售电。
买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01877)的附属公司,业务范围包括生产光伏发电系统及光伏建筑一体化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