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北京建设发布公告称,公司作为借款人与一间银行订立一份就金额最高为1亿美元的定期贷款融资订立定期贷款融资协议。贷款融资自首次动用日期(须于2020年3月17日后六个月内)起为期三十六个月。
公告显示,根据融资协议,任何时候如果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并无或不再拥有最少40%(直接或间接)公司的已发行股本,则公司不能进一步动用任何融资及可能须于银行代理要求后三个营业日内全数偿还贷款。
3月17日,北京建设发布公告称,公司作为借款人与一间银行订立一份就金额最高为1亿美元的定期贷款融资订立定期贷款融资协议。贷款融资自首次动用日期(须于2020年3月17日后六个月内)起为期三十六个月。
公告显示,根据融资协议,任何时候如果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并无或不再拥有最少40%(直接或间接)公司的已发行股本,则公司不能进一步动用任何融资及可能须于银行代理要求后三个营业日内全数偿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