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证监会官网发布的第十七届发审委2017年第44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显示,浙江鸿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禧能源”)首发申请被否。
根据鸿禧能源发布的招股书显示,鸿禧能源是一家从事太阳能发电系统的设计、研发、建设及利用以及从事多晶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生产和销售的企业。2014年-2016年以及2017年上半年鸿禧能源实现的归属净利润分别约为6343.23万元、13050.98万元、12008.44万元以及7234.5万元。
证监会发审委会议向鸿禧能源提出了五大问题进行询问。诸如,在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方面。证监会发审委要求鸿禧能源说明“上海宇辉、上海锦归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情况,是否主要为发行人服务,其设立、生产经营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发行人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公允性,注销的原因及为何不将其收归发行人体系;嘉兴市高正高分子材料公司在业务、设备、技术等方面与发行人是否存在相同、相似或其他关联,租用发行人厂房是否存在与发行人生产混同的情形”等问题。
另外,对于公司的毛利率,证监会发审委也进行了关注。据悉,鸿禧能源多晶太阳能电池片2014年度、2015年度与行业平均毛利率水平接近,2016年度及2017年1-6月毛利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证监会发审委表示,据公司解释,2016年毛利下降系全国市场下行,公司产品价格大幅下降。为此,证监会发审委要求鸿禧能源说明产品价格下降是否与产品质量、工艺水平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