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消息,联合荣大(871153)与乌兰浩特钢铁先后签署3份合同,乌兰浩特钢铁共累计312万元货款未支付,联合荣大因此向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已经立案。
2015年8月21日,联合荣大与乌兰浩特钢铁签署了施工合同,总价格为170万元,约定按材料款、施工完成及验收后投产等阶段进行分期支付货款。乌兰浩特钢铁仅总计支付了106万元货款。
2016年2月3日,两家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及相关技术协议,约定了供货协议及付款方式。到2018年5月18日,乌兰浩特钢铁还有施工后六个月应支付的货款和尾款共计172.09万元未支付。
2017年5月2日,两家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并约定了结算方式,合计货值为161万元。在联合荣大合同义务全部结束后,乌兰浩特钢铁仅支付了81.8万元,之后再无付款。
联合荣大对此起诉乌兰浩特钢铁,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乌兰浩特钢铁支付三次尾款合计312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所示,并由乌兰浩特承担各项诉讼费用。
目前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已经立案。
联合荣大表示,目前正在积极组织催收欠款,对公司经营和财务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文章来源:挖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