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北京产权交易所挂出两则产权转让信息:“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2.01%股权”和“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4%股权”,转让方分别是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和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投资”),两者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务院国资委。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为“打包”转让,若最终受让方为瑞银集团,瑞银集团恰好持有瑞银证券51%股份,成为瑞银证券控股股东。
瑞银集团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不予置评。
瑞银集团接盘?
目前,瑞银证券的股权结构为:北京国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33%,外资方瑞士银行有限公司持股24.99%,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4%,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4.01%,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4%。
中粮转让的14%股权,转让底价46172.069万元,于2018年9月29日经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批准。
国电投资转让瑞银证券12.01%股权,转让底价39609.0392万元,该转让决议已经在8月10日经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议批准。
虽然为两则产权交易,但是需“打包转让”。转让条款规定,意向受让方需在受让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4%股权一并受让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在北交所挂牌转让的标的企业的12.01%股权。
若最终受让方为瑞银集团,加上瑞银集团原持有的24.99%股权,则瑞银集团恰好持有瑞银证券51%股份。
在此次股权转让条款中,对受让方要求颇为“严苛”,例如,条款规定,若由于意向受让方不符合关于证券公司股东的法定资格条件而导致未获得相关证券监管机构批准的,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
根据证监会此前公布的《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证券公司主要股东(持股25%以上或持股5%以上的第一大股东)要求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原则上持续3年盈利且最近3年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500亿元。”此次转让股权共计26.01%,因此意向受让方也需要符合上述资产要求。
转让条款规定,现有股东为优先购买方,只要现有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即使有多家意向方进行网络竞价,现有股东依然可以行使有限购买权,成为受让方。
最终受让方是否大概率是瑞银集团?接近此交易人士对记者表示,此次股权交易条件对受让方要求较高,而且“现有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很有优势。”
而且,在国电投资的转让条款中,对“若瑞银集团成为最终受让方”的情形,做出了较为详细的款项支付要求。
证监会最新审核状态“一次书面反馈”
在此之前,瑞银集团已有增持瑞银证券股权的计划。4月29日,证监会官网发布《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瑞银证券便迅速地向证监会申请增资。
在证监会官网行政许可及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服务中心一栏中显示,于5月2日收到关于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公司变更5%以上股权的实际控制人审批》,5月2日,证监会已经接受瑞银证券的申请材料并发布受理通知,当前最新进度为7月17日进行“一次书面反馈”。
当时,瑞银集团发言人表示:我们很高兴看到瑞银证券已经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申请,将瑞银集团的持股比例增至51%,该申请已获证监会受理。这对瑞银来说是我们在中国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中国是瑞银的重要市场。中国金融行业的进一步开放对瑞银在中国的业务来说是一个重大的机遇,包括旗下证券业务,财富管理及资管业务。
瑞银集团首席执行官安思杰早前曾表示,瑞银积极寻求增持瑞银证券股权至51%。瑞银集团中国区负责人及总裁钱于军在接受经济观察报记者采访时,也多次表示将继续寻求增持瑞银证券股权。
(文章来源:经济观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