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审判决下达的两个月后,山东墨龙(002490)虚假陈述索赔案的二审将于10月16日下周二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前,投资者在一审中胜诉,之后上市公司方面不服判决进行了上诉。
二审下周二开庭
“山东墨龙虚假陈述索赔案的二审将在10月16日下周二开庭。”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告诉记者。此前,投资者已经在一审中获胜。
根据证监会出具的处罚决定书,山东墨龙此前通过虚增收入、虚减成本的方式虚增利润,致使2015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及2016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披露的经营业绩存在虚假记载,且2016年6月份对其子公司增资3亿元已达到临时信息披露标准,而山东墨龙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外,张恩荣还被认定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由于这些违规行为,山东墨龙遭到了投资者的索赔,并在一审中败诉。法院判决山东墨龙向投资者赔偿其投资损失,具体为法定投资损失的72%。根据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今年8月份下达的一审判决,在2015年4月25日-2017年3月21日期间买入山东墨龙且在2017年3月21日仍未清仓的投资者能够获赔,符合这一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将姓名、电话与交易记录发送到jzqsp2016@126.com的邮箱参与由《金陵晚报》“易索赔”频道组织的索赔,且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前期费用。
在一审败诉之后,上市公司方面选择了全部上诉。下周,二审即将开庭审理。
律师认为应维持原判
对于即将开始的二审,投资者方面的律师认为维持原判的可能性较大。在此前的审理过程中,由国务院独资设立的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介入了该案的审理,投保基金的部分意见获得了法院的采纳。
判决书显示,投保基金在两个争议点上发挥了作用。一是在应剔除的系统性风险问题上,投保基金向法院复函认定应剔除的系统性风险是28%。二是在投资者买入平均价的计算上,投保基金认为应该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而这两个意见都获得了法院的认可。法院由此认为,山东墨龙需要赔偿投资损失的72%;而在山东墨龙的半年报中,公司预计的赔付比例在50%以内。另外,证监会此前在新闻发布会上也曾直接用极为罕见的表述方式评价了山东墨龙一案:“张恩荣、张云三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滥用信息优势和控股地位,在上市公司重大亏损内幕信息发布前抛售公司股票,鱼肉市场,情节恶劣,是‘吃相’难看的典型案例,严重侵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山东墨龙的半年报,截止2018年6月30日,山东墨龙证券虚假陈述赔偿责任纠纷案件已正式立案53件,案涉金额约1637万元。以一审的判例推算,对上市公司利润的影响已经超过千万元。
(文章来源:金陵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