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丰盛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全资附属公司丰盛大族于当日与南京丰盛控股订立贷款协议,据此,南京丰盛控股同意向丰盛大族提供9.7亿元的贷款。
于该公布日期,季昌荣先生(丰盛控股董事会主席季昌群的胞弟)于南京丰盛控股直接及间接持有超过50%表决权。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由于南京丰盛控股为季先生的联系人,故南京丰盛控股为丰盛控股的关连人士。
据悉,该贷款协议年期为三年,本金金额为9.7亿元,年利率为12%,须按季度支付,贷款将用于补充丰盛大族或其联属实体的营运和投资资金等。
鉴于贷款协议,丰盛大族及马鞍山项目公司就有抵押负债与中国东方资产订立抵押文件,作为融资安排的一部分。丰盛大族及马鞍山项目公司提供的已质押资产包括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建筑面积为约38.4万平方米,由海信、浩海及海景持有的马鞍山项目商业物业,以及丰盛大族于海信持有的35%股权。
对于此次交易,丰盛控股于公告中表示,经考虑马鞍山项目未来发展及其他潜在投资机会的资金需求以及中国物业开发公司的融资条件,丰盛控股(经考虑南京丰盛控股同意根据贷款协议提供贷款)同意订立抵押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