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章鼓27日午间公告,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转让事宜今日收到深交所问询函,深交所针对交易对手亚都科技经营状况、是否与公司有抽屉协议等问题进行问询。
山东章鼓控股股东公有资产公司25日与亚都科技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有资产公司拟将其持有公司股票93,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1%)转让给亚都科技,转让总价款为6.33亿元。
深交所在问询函中要求公司补充披露交易对方亚都科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财务指标及其收购公司股权的资金来源,并结合亚都科技的资产规模、盈利水平说明其是否具备足够的履约能力,同时要求公司披露亚都科技的详细股权结构图,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公有资产公司股权转让所需的具体审批程序,并重点说明是否涉及公开征集股权受让方相关要求。
根据公告,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6.81元/股,并且公司称股份转让价格为锁定价格,不随上市公司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变动而调整,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前述股份定价约定是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2016年11月修订)》 第八条的规定及其依据。
根据公司披露框架协议显示,2018年5月及9月,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先后与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亚都科技签署了相关合作框架协议书及投资协议。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此次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转让事项是否属于前述协议的一揽子安排,是否互为条件。
另外,公司曾在今年5月份,因控股股东筹划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的重大事项申请股票停牌,交易对手方为亚都科技或其指定的关联方,6月1日,交易双方未就股权转让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决定终止股权转让事项并复牌。
深交所就此要求公司说明交易双方前次筹划股权转让未达成一致的主要原因,本次签署框架协议相应不一致因素是否消除,交易双方再次筹划股权转让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自查相应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