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福晟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内容有关福州康安、四川信托及湖南德瑞达订立的贷款转让补充协议。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7月25日,福晟国际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福州福晟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买方,与卖方福建华鼎兴投资有限公司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收购目标公司福州康安95%股权,代价为人民币9.53亿元。
收购事项完成后,福州康安成为福晟国际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及湖南德瑞达成为福晟国际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
资料显示,福州康安主要资产为一幅位于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环湖路西的土地,占地面积约1.82万平方米,计划用作发展商住综合体,规划建筑面积约为12.9万平方米。该地块由目标公司旗下的湖南德瑞达通过招标方式获得,成本约为9.20亿元。
8月3日,此收购事项完成前,福州康安与四川信托订立融资安排,据此,福州康安将获得本金额约为人民币9亿元的贷款,为项目的未来发展提供资金,该融资安排将涉及以抵押形式向四川信托转让湖南德瑞达49%股权,作为偿还该融资的抵押品。
彼时公告显示,融资安排将以单位信托的形式进行,而发行优先信托单位的认购所得款项将于各批次优先信托单位发行时分期注资湖南德瑞达,作为湖南德瑞达的资本储备。
福晟国际称,优先信托单位面值为每单位人民币1元,最多9亿个单位。因此假设所有批次优先信托单位将获悉数认购,则湖南德瑞达可获得的最高融资将为人民币9亿元。
最新的公告中,福晟国际表示将根据补充协议对融资安排作出一些修订,其中包括将优先信托单位分拆为1.5亿个优先信托单位A及7.5亿个优先信托单位B。
同时,优先信托单位A的期限由24个月修订为12个月,而优先信托单位B的期限则仍为24个月。因此,与优先信托单位A相关的部分将予转让贷款的期限与优先信托单位A的期限相同,将在上述12个月期限届满时终止。
除此以外,于补充协议日期,优先信托单位第一批中合共1.37亿个优先信托单位B已获成功认购。与该优先信托单位B相关的部分已转让贷款的年利率仍为12.1%,余下7.63亿个优先信托单位相关的余下人民币7.63亿元贷款的年利率由每年12.1%调整至13.2%。
福晟国际称,为吸引更多潜在投资者认购优先信托单位,经与四川信托磋商并考虑开发项目的库务管理、现行商业惯例及当前市况后,该集团管理层认为修订上述优先信托单位A的条款及提高与余下单位相关的部分贷款的利率属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