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源股份(603628)9月26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决定终止发行此前审议通过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公告,2017年10月16日清源股份召开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可转债的相关议案,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63亿元(含3.63亿元)。由于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综合考虑最新战略计划及实际经营需求,经与保荐机构沟通,决定终止本次可转债发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撤回本次可转债申请文件审查的申请。
清源股份表示,公司申请撤回本次可转债申请文件是综合考虑市场环境等各因素后,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根据清源股份此前发布公告,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其募集资金计划用于投资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清源股份主营光伏电站的开发及建设,光伏支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以及光伏电力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8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41亿元,同比下降7.6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4.18万元,同比下降6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