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证监会网站获悉,江西证监局对江西瑞奇期货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记者获悉,在2017年7月20日、7月24日和2018年4月2日江西瑞奇期货共发生三次信息安全事件。其中,2017年7月20日、7月24日信息安全事件达到《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事件报告与调查处理办法》第十二条中“证券公司、期货公司集中交易系统或者网上交易系统全部中断、部分中断,影响交易时间累计在5分钟以上”的较大事件分类标准;2018年4月2日信息安全事件符合《办法》第十六条第三款“核心机构和经营机构其他信息系统发生故障,影响投资者正常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
江西瑞奇期货在发生上述事件后,未按要求向江西证监局及时报告,存在多次迟报情形。江西证监局认为,江西瑞奇期货在建立并有效执行相关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缺陷。根据有关规定,对江西瑞奇期货予以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