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悦城地产(00207.HK)公告,于2018年9月24日,由公司作为借款人与贷款人作为贷款人及中银香港作为代理签订有关该贷款(金额为3.5亿美元或等值港元)的融资协议。融资协议订明对公司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或中粮香港施加特定履行的责任。
根据融资协议,倘中粮集团及中粮香港共同并非或不再为公司单一最大股东;或对公司有管理控制权;或中粮集团并非或不再大部份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中央政府拥有或以其他方式控制,则将构成违约事件。当发生违约事件时,贷款人所承担的贷款额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应予以取消,并减至零;或全部或部分贷款连同应计利息及所有其他应计或未偿还的款项应立即到期偿还。
于公告日期,中粮集团及中粮香港共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约66.76%已发行普通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