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华鑫股份(600621.SH)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转让所持的合资券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下称“摩根华鑫”)2%的股权。
谁将买入这关键的2%,引发市场极大关注。对于外资股东摩根士丹利而言,完成控股摩根华鑫只差“临门一脚”。如果摘取这2%的股权,其持股比例将由49%上升至51%,实现控股摩根华鑫。
接盘方待定
9月11日,华鑫股份公告称,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所持的摩根华鑫2%的股权,挂牌价格不低于评估值(经国资备案为准)。华鑫股份公告称,此次转让的原因是为了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合理配置资源,综合考虑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需要。
目前,摩根华鑫只有两位股东,华鑫证券持有其51%的股份,摩根士丹利持有其49%的股份。这意味着,如果上述股权转让顺利完成,华鑫证券仍持有摩根华鑫49%的股权,但将失去对其的控股权。
目前,上述2%股权的接盘方尚未有定论。“现在(外资对合资券商的持股比例上限)可以放开到51%了,不受到只能参股不能控股的限制,市场上对这个关注蛮多的,特别是关注摩根士丹利会不会摘取这2%股权。”华鑫股份董秘胡之奎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这2%股权有可能是被摩根士丹利摘取,也有可能是第三方,现在是不知道的。”
“从出让方来说,我们是公开的市场交易行为。这部分股权是公开挂牌转让,因为涉及到国资,第三方只要符合条件,都有资格来竞标。”胡之奎表示。
胡之奎对记者称:“如果是摩根士丹利摘取这部分股权的话,那么摩根士丹利的持股比例就达到51%,达到控股地位。如果是第三方摘取的话,那么摩根士丹利和华鑫股份各持股49%、第三方持股2%,到时候大家再讨论董事会怎么安排。”
“现在,我们在紧锣密鼓地推进股权转让这个事情。”胡之奎表示,“这笔股权转让交易的时间表还不能明确,要看评估工作进度,交易进度,摘牌情况。我估计审计评估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评估价格出来之后,我们会跟投资者说清楚。竞标的结果我们再做一个披露。”
华鑫股份表示,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尚需履行有关程序,交易的成交价格以最终摘牌价格为准,最终能否交易成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摩根士丹利控股只差“临门一脚”
从近年来的股权转让情况看,摩根士丹利对提高摩根华鑫的持股比例较为积极。公开资料显示,2011年6月,证监会批准设立摩根华鑫,注册资本为10.2亿元。设立之初,华鑫证券出资6.8亿元,持股比例为66.67%;摩根士丹利出资3.4亿元,持股比例为33.33%,相当于在当时规定下顶格持股。
2012年10月,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将外资在合资券商中的持股比例上限由此前的三分之一提高到49%。不过,此后四年左右时间,一直未有合资券商达到49%的比例。
而摩根士丹利是首家在合资券商持股比例达到49%的外国投资者。2017年9月,华鑫证券进行股权交割,将所持有摩根华鑫15.67%股权转让给摩根士丹利,转让价约为2.36亿元。转让完毕后,摩根士丹利持有摩根华鑫的股份比例达到49%。也就是说,摩根士丹利在积极进行顶格持股。
2018年4月底,证监会正式发布《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允许外资持股合资券商的比例最高可达51%,外资可由参股转控股。同时也宣布,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可以向证监会提交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设立合资证券公司的申请材料。
对于这关键的2%股权,摩根士丹利是否会参与竞标,完成控股摩根华鑫的“临门一脚”?《中国经营报》记者向摩根士丹利发送了采访函,但相关负责人仅表示“不方便回应”。
此外,在证券行业整体不景气的背景下,摩根华鑫也表现不佳。华鑫股份半年度财报显示,摩根华鑫上半年实现营业总收入5706.65万元,同比下降53.45%。其中,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4483.64万元,同比下降59.25%。报告期内,摩根华鑫共完成股权融资项目1个,债券项目9个,财务顾问项目数7个。
摩根华鑫2018年前8个月未经审计的经营数据显示,其1~8月累计净利润为亏损6627万元,2017年全年累计净利润为亏损6948万元。对此,胡之奎表示:“摩根华鑫主要做投资银行业务,从我们每个月公布的报表来看,最近一年摩根华鑫的盈利情况不理想。”
多家外资申请控股
自《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发布后,陆续有外资机构向证监会提交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设立合资证券公司的申请材料。据《中国经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已有瑞银证券、野村证券、摩根大通相继宣布向证监会提交申请控股合资券商。
其中,瑞银证券是首家提交上述申请的券商。今年5月初,瑞士银行向证监会提出变更瑞银证券实际控制人的申请并获受理。对于最新进展,9月18日,瑞银证券外资股东瑞银集团相关人士回应《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称:“我们目前没有新的信息。”
瑞银集团发言人则回应记者称:“中国是瑞银的重要市场。中国金融行业的进一步开放对瑞银在中国的业务来说是一个重大的机遇,包括旗下投行业务,财富管理及资管业务。中国政府将外资机构投资证券公司比例限制放宽至51%是其对外开放的重要一步。”
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分析称,外资金融机构的经验丰富,拥有成熟的国际经验,无疑将加大券商行业的竞争力度,进一步提高外资券商的市场份额。同时,有利于合资券商的发展,为国内券商带来鲇鱼效应,国内券商借机学习先进经验,提升管理能力。
不过,山西证券指出,多数合资券商业务发展较为缓慢,无论在规模还是营收上都难以进入国内券商前列,甚至面临亏损。有些合资券商因为外商缺少业务经营话语权,中外方股东之间存在经营理念冲突、同业竞争、业务范围受限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