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 9月21日消息,近日,新三板挂牌公司时代华影(832024)被诉眼镜产品的外观设计可能涉及侵权,原告方请求相关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产品的产销,赔偿原告人民币200万,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此案本是一桩旧案。去年10月,时代华影就曾被相同的原告以同样的理由告上法院,最后结束于原告主动撤诉。如今,原告反悔,重翻旧案。
旧案重提
时代华影是一家为影院和消费者提供影院3D技术、影院3D系统、3D投影辅助器材、配件及影院增值服务的企业。公司于2011年成立,2015年3月挂牌新三板。今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收2402万元,共亏损368万元,当期研发费用为205万元。
9月18日,时代华影收到一封应诉通知书。公司披露的涉及诉讼公告显示,本次诉讼中,原告为深圳未来立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未来立体科技)。原告认为被告时代华影的眼镜产品可能侵犯其专利名为“3D 眼镜GTS63”的外观设计专利。
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1、立即停止侵权产品的生产、销售、许诺销售;2、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200万元;3、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本次案件涉及的相关专利及诉讼请求,是原告在去年10月已经向法院提起过的诉讼。上次诉讼以原告主动撤诉作为终结。这次,原告重新提出诉讼,与上次的诉讼无本质差异。
互相伤害
被告时代华影与原告方恩怨已久,双方之间有多起专利诉讼案。
据挖贝网了解,自去年以来,时代华影已涉及至少5起诉讼案件,均与专利侵权有关,并且,其中4起都与此次的原告方深圳未来立体科技有关。
去年3月、4月,时代华影两次作为原告方,状告深圳未来立体科技侵犯专利权(电动支架 2D/3D 切换专利、三光路专利),分别向其索赔50万元、100万元。目前,两起案件已经开庭审理。
去年8月,深圳未来立体科技由被告变原告,状告时代华影侵犯其名为“一种用于立体投影的光学系统”的发明专利。另外,还有本次深圳未来立体科技对时代华影的专利侵权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