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ST大民(835626)公布了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内蒙古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的公告。
公告显示,ST大民存在如下违规事项:一是未及时披露公司及子公司重大诉讼情况,二是重大事项未履行审议程序、未及时披露,三是公司违规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鉴于以上违规情况,内蒙古监管局表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大民是上述违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董事会秘书王媛媛是上述违规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62条规定,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大民、董事会秘书王媛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新三板在线获悉,ST大民自2016年2月16日挂牌新三板以来,公司主要从事农作物种子的选育、制种、加工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