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9日,海航科技(600751.SH)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上述重组涉及,海航科技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收购俞渝、李国庆、天津骞程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微量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国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科文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宜修企业管理中心、E-Commerce China Dangdang Inc相应持有的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北京当当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向包括天津保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自停牌筹划此次重大资产重组至今,海航科技积极推进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选聘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组织并推进相关中介机构对标的开展全面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积极与交易对方的沟通和谈判工作,就交易方案等多项内容,进行了多轮的磋商与谈判。
而就终止筹划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时,公告显示,此次重组自2018年1月启动、2018年4月12日披露重组预案,至今历时较长。目前资本市场等外部环境较预案披露时已发生较大变化,且公司未就合同的履行情况等事项与交易对方达成一致意见,继续推进此次重组面临较大的不确定因素。
综上,经公司董事会审慎考虑,认为现阶段继续推进此次重组的相关条件不够成熟,为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决定终止此次重组事项。
而公告中提到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时,公告显示,根据海航科技与相关各方于2018年4月11日分别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股份认购协议》的相关规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股份认购协议》及此次交易须在海航科技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等多项生效条件满足后方可生效实施。
鉴于此次交易及正式方案尚未经海航科技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股份认购协议》及此次交易尚未正式生效,不涉及违约处理。
截至目前,海航科技尚未与交易相关各方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股份认购协议》相关终止协议,交易对方对此次重组的交易进程、交易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及其履行情况可能存在不同理解,并可能向海航科技提出相关异议或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