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欣绿茶花(832191)发布公告,公司于2018年5月8日收到云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云南欣绿茶花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2017 年 9 月 15 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6 年利润分配方案,但截至 2017 年 11 月 16 日尚未实施,超过了《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必须实施完毕所规定的期限,公司未及时对超期未实施利润分配的原因、当时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后果等情况进行信息披露。
依照相关规定,云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