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四川证监局近日对广州证券攀枝花炳草岗大街证券营业部出具警示函,原因是该营业部负责人将其曾经任职的证券公司700余户客户信息分发给营业部员工,并组织员工利用上述客户信息进行营销活动。
四川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不得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开展业务”的规定。并且该营业部在合规管理中未有效识别和控制相关执业行为的合规风险。
记者获悉,四川证监局近日对广州证券攀枝花炳草岗大街证券营业部出具警示函,原因是该营业部负责人将其曾经任职的证券公司700余户客户信息分发给营业部员工,并组织员工利用上述客户信息进行营销活动。
四川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不得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开展业务”的规定。并且该营业部在合规管理中未有效识别和控制相关执业行为的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