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长江绿海(833382)公告称,公司与苏交科本着强协同、强分享、强共赢的原则,秉承共同发展、诚信合作的宗旨,围绕企业发展的目标,积极整合优势资源,经友好协商,双方决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于2018年5月7日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合作协议,长江绿海在国内外跟踪的河道湖泊流域治理、城市河道黑臭水体治理、海绵城市建设等生态环保工程、市政工程等业务将优先邀请苏交科参与或委托实施,苏交科予以优先安排。苏交科在国内外跟踪的园林绿化、河道湖泊流域治理、城市河道黑臭水体治理、海绵城市建设等生态环保工程、市政工程的施工项目,苏交科将优先与长江绿海沟通,并推荐长江绿海或双方共同承接。
此外,双方共同拓展PPP业务,对各自跟踪的具备PPP条件的项目,应积极引导客户采取PPP方式。对PPP项目的投标,双方的企业品牌、工程业绩、人力资源、技术资源、装备资源、服务资源等应予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