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终止其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
荣安地产表示,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是基于根据当前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现状的考虑。
公告中还称,荣安地产本次终止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将不会对其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另外,于本公告日当天,荣安地产发布公告宣布拟对原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中的发行规模由5亿元调整至10亿元,发行方案其他条款不变。
据了解,该笔债券所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包含公司债券等)、补充运营资金、项目建设(例如长租公寓项目)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