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委执法总队近日就一名驾驶员在网约平台注册接单运营情况对“滴滴”平台进行上户调查,对“滴滴”平台违规派单行为作出处罚。该驾驶员目前已因涉嫌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事拘留。
据上海市政府官网9月7日消息,上海市交通委执法总队9月5日就一名驾驶员在网约平台注册接单运营情况对“滴滴”平台进行上户调查,对“滴滴”平台违规派单行为作出处罚。该驾驶员已因涉嫌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事拘留。
“滴滴”长期为不具资质驾驶员派单
据上海市交通委的通报,“滴滴”后台数据显示,驾驶员李某于2016年8月3日在平台完成注册,开始从事网约车经营,并于同年11月在平台注册车辆。李某于2018年3月起在“滴滴”平台上持续有大量接单记录。事件发生当日(9月4日),李某还通过滴滴软件接单,从上海市东诸安浜路前往事发地附近,车资31.99元(事发时无乘客)。
上海市交通委认为,“滴滴”公司未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未按规定比对排查后台数据信息,没有及时将不合规驾驶员及车辆清理到位,仍长期为不具备网约车资质的驾驶员李某派单,违反《上海市查处非法客运办法》相关规定。为此,执法部门将依法对滴滴平台“为不具备营运资格的驾驶员提供召车信息服务”处以罚款。
驾驶员李某涉嫌危害公共安全被刑拘
此外,执法部门还将会同公安部门对被羁押的李某9月4日当天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进行调查取证。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当事人李某还将面临交通执法部门对其处以罚款。目前,李某已因涉嫌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