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其于近日为旗下两子公司项目开发借款提供担保,涉及总金额为12亿元。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获悉,近日,大名城全资子公司南昌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信托贷款合同》等文件,借款金额不超过10亿元,期限为18个月,款项用于南昌名城项目开发建设和协议约定下的其他合理用途。
为此,南昌名城以持有的位于南昌市西湖区朝阳新城云卿路以北、培英路以西(B06-01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为本次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南昌名城母公司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南昌名城100%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大名城则作为保证人同意为本次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告还披露,近日大名城全资子公司长乐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市支行署《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等文件,借款总额2亿元,期限24个月,款项用于“长乐名城二期”项目开发。
为保证借款事项顺利进行,长乐名城以“长乐名城二期”项目土地使用权向长乐农行提供抵押担保,大名城则作为保证人同意向长乐农行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此外,截止该公告日,大名城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以大名城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新增担保额度起算,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为各级子公司累计新增担保总额为139.0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9.79%。